不存在
根据牡丹江市社保缴费标准的规定,目前不存在月缴费基数为10100元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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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可在月平均工资(4882元)至下限(2930元)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牡丹江市个体参保人员实际分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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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9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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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75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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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56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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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元基数的合理性分析
10100元远高于牡丹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82元)的三倍(即14646元),超出了政策允许的自主申报上限。该数值不符合现行缴费基数设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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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需了解更精准的缴费建议,建议通过牡丹江市社保部门官方渠道(如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服务大厅)查询最新政策,或提供更详细的收入情况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