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准入
将高价药纳入医保的过程通常被称为 医保谈判准入 。这一机制通过政府与药企的协商,以医保支付标准替代药品市场零售价,从而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
谈判机制
国家医保局会组织医疗、药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专家,与药企就药品价格、疗效、临床价值等进行多轮谈判,最终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
药品分类与目录调整
-
甲类药品 :疗效确切、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的药品,全额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最高。
-
乙类药品 :部分自费药品,报销比例低于甲类。
-
丙类药品 :创新药、高价特效药等,需患者自费,但医保可能通过商业保险报销。
-
-
降价效果
2017年首次纳入医保的36种高价药,平均降幅达44%,最高降幅70%,显著减轻患者费用。后续如2020年将13种高价药纳入门诊大病报销,进一步降低重大疾病患者负担。
-
政策意义
通过医保谈判准入,既保障了临床必需药品的供应,又避免了医保基金被高价药过度占用,实现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补充说明 :
-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品目录,例如温州2015年将15种高价药纳入大病保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部分药品可能通过“医保门诊大病报销”专项政策纳入保障范围,如2020年杭州将13种药品纳入门诊重大疾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