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流动导致社保关系转移
关于“医保暂停原因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的含义及处理方式,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定义
指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居住地变更等原因,将其在本统筹区域内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其他单位或地区,但仍在同一统筹区域内进行转移。与“统筹外转出”(跨统筹区域转移)不同,统筹内转出仅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随转移。
二、适用情形
-
工作调动 :因岗位变动到同一统筹区域内的新单位;
-
居住地变更 :因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变动,需在居住地重新参保;
-
离职后就业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新单位参保。
三、转移内容
-
个人缴费部分 :随人员转移;
-
单位缴费部分 :不转移,退休后由新参保地统筹基金支付。
四、办理流程
-
单位办理 :缴费单位需在职工停薪当月或退休当月向原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暂停缴费或转移手续;
-
材料准备 :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
-
转移办理 :通过单位网厅、个人网厅或医保机构窗口办理转移手续,部分地区支持跨区操作。
五、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累计 :个人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不会因转移中断;
-
待遇影响 :若转移后未及时参保,可能影响退休待遇领取;
-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六、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