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停保后,卡内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但需注意使用范围和提取条件。停保后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可用于定点医院/药店消费,特殊情况下(如移民、死亡等)可申请提取现金。若需恢复医保待遇,补缴费用后即可重新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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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使用规则
停保后卡内余额归属个人所有,支持在北京市医保定点机构支付门诊、购药等费用,但统筹基金报销功能暂停。若3个月内补缴医保费,可恢复全部待遇;超过3个月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 -
余额提取条件
仅限以下特殊情况申请提取:- 参保人移民境外,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定居证明办理;
- 参保人死亡,家属持死亡证明及继承关系材料提取;
- 跨省转移医保关系且新参保地无法接收余额时,可申请转账或现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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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医保待遇方法
- 补缴欠费:3个月内补缴可无缝续接待遇;超过3个月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恢复报销资格。
- 重新参保:通过新单位或灵活就业身份重新缴费,次月即可使用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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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操作
若离开北京,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申请转移:提交转出地(北京)停保证明及转入地参保信息,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余额划转。
提示:建议优先通过消费耗尽余额或办理转移,非必要不提取现金。具体政策可咨询北京医保服务热线12393或前往各区医保中心窗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