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社保缴费基数为189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扣税情况如下: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约为4081.2元,扣除社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4818.8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约为1361.88元。 以下是对此扣税情况的详细解析:
- 1.社保缴费计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即18900元×8%=1512元。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2%,即18900元×2%=378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即18900元×0.5%=94.5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假设缴费比例为12%,即18900元×12%=2268元。总计,社保及公积金每月缴费为1512元+378元+94.5元+2268元=4252.5元。
-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社保及公积金扣除后,月收入为18900元-4252.5元=14647.5元。根据中国现行税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14647.5元-5000元=9647.5元。
- 3.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9647.5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9647.5元×10%-210元=754.75元。
- 4.综合扣税情况:每月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为4252.5元,个人所得税为754.75元。总扣税金额为4252.5元+754.75元=5007.25元。最终到手工资为18900元-5007.25元=13892.75元。
总结来说,在哈尔滨市,社保缴费基数为18900元时,个人每月需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合计约为5007.25元,实际到手工资约为13892.75元。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进行财务规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