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外用药的保障属于商业车险中的 附加险种 ,具体归属和作用如下:
一、所属险种
医保外用药责任险是 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需依附于第三者责任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若涉及医保外用药费用,该险种可承担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
二、保障范围
-
主要赔付内容
覆盖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第三方医保外用药费用,包括自费药、进口药、先进治疗设备或康复治疗等。
-
赔偿限额
通常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的10%-20%(针对乙类药剩余部分)及丙类药全额。
三、赔偿顺序
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的赔付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之后进行,作为 托底险种 发挥作用。
四、注意事项
-
药品分类限制
仅覆盖《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医保目录外的药品,甲类药(全额报销)和乙类药(80%-90%报销)不在保障范围内。
-
附加险性质
该险种为 商业附加险 ,需车主主动购买,无强制要求。
五、补充说明
部分高端车险产品可能将医保外用药保障纳入主险保障范围,但此类情况较少且需额外确认。建议车主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购买附加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