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大病住院报销遵循“先医保报销、后医疗救助”原则,通常可累计报销84%以上(医保60%+救助60%),需携带低保证、病历等材料分两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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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准备
- 确认低保资格有效,优先选择定点医院(尤其“低保定点”机构),住院时主动出示医保卡、低保证,便于医院标注身份并区分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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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操作
- 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所有票据: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若医院支持“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医保部分自动扣除;否则需后续手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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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流程
- 第一步:医保报销
提交病历、费用清单等至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按比例(通常60%)结算,退还垫付款。 - 第二步:医疗救助
凭医保结算单、低保证等材料,向街道/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可再报销剩余费用的60%,整体报销比例达84%以上。
- 第一步:医保报销
提示: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民政部门,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