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1日起医保领域的变化,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药品追溯码全面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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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结算强制要求
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通过扫码完成药品追溯码采集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将纳入“无码库”管理,但暂不支持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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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量采集时间节点
所有医药机构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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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与零售药店要求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需拆零发放的药品及零散注射针剂暂不纳入追溯码管理;零售药店需在购药小票上显示追溯码信息。
二、医保支付与管理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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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交金取消
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院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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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押金调整
住院押金标准降低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下个人自负平均水平线以下,部分病种(如老年性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甚至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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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试点
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将探索结合个人征信的先诊疗后付费模式。
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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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等特殊类别)需全部实现带码销售,新增药品需承诺带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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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强化 :通过追溯码应用提升药品流通监管效率,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以上变化旨在提升医保管理效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与权益。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政策更新,妥善维护自身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