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备案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异地医院报销,具体规则如下:
一、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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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 :需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信息与就医地医保系统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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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就医地需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且医院需为参保地认可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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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限制 :仅限住院、普通门(急)诊费用,门诊特殊病需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二、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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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或转诊人员 :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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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非急诊、未转诊):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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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就医地定点医院人工窗口完成就医、结算,费用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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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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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需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前完成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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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备案通常无固定期限,但需定期确认就医地医保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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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就医 :备案后仍可回参保地就医并直接结算,无需取消备案。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备案后无法报销,需检查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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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是否与就医地医保系统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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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开通了异地直接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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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若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