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核,规范用药
关于超量开药的医保管理办法,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处方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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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处方 :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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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处方 :不超过3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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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处方 :最长不超过12周(280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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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行动不便、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10种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可延长至1个月(30天)用量。
二、用药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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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核验机制 :需同时核验参保人身份信息(证件+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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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伍禁忌检查 :系统需拦截重复用药或相互作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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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合理性评估 :医师需根据患者病情调整用药方案,避免不必要的药品开具。
三、违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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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追回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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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根据损失金额按1-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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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服务 :可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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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 :严重违规者可能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四、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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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系统预警 :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累计超量开药处方进行提醒,2019年1月1日起按自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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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 :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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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 :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监管。
五、违规案例参考
某医院因超量开药、超标准收费被罚款4.37万元,并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38万元;某药店因超量开药、处方药与住院无关被暂停医保结算。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药机构用药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建议医疗机构和药店严格遵守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