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退,但可继承
关于未退休人员死亡后医保待遇的处理,综合权威信息说明如下:
一、医保待遇的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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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支付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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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若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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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终止
参保人死亡后,医疗保险待遇即终止,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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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可提前支取,但可继承。若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部分的本息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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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的处理
若参保人以单位名义参保且单位缴费部分已缴满年限,单位缴费部分可退还给家属;若未缴满年限,则需补缴至满年限或终止参保。
三、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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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社保卡/医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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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局。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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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若存在重复缴纳(如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重复参保),需先解决重复缴费问题后再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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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退保限制 :社保不可异地退保,需返回参保地办理,且仅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未退休人员死亡后医保本身不可直接退费,但个人账户余额及应得补助金可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