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的核心职责围绕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与支付展开,具体包括:
一、基金收缴与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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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基金收缴
负责行政区域内职工、居民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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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承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登记、资金划拨及使用管理,处理异地就医、门诊特定项目等与个人账户相关的业务。
二、医疗费用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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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审核
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包括合理性、合规性及费用标准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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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与结算
完成医疗费用的拨付工作,处理零星报销、大额医疗费用补充等结算事务。
三、政策执行与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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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贯彻落实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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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建立基金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收支分析预测,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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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监控
监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处理违规行为并协调医患矛盾。
四、服务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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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审核与支付
负责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特殊待遇的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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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与教育
提供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咨询,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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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服务
处理学校教职工、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如异地就医备案、小额报销等。
五、信息系统与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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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维护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完成医疗费用统计、报表编制及数据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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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支持
为医保政策调整、基金运营优化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六、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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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管理 :签订服务协议,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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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受理参保人员对医保待遇的投诉,协调解决争议。
医保中心通过以上职能,保障参保人员依法享有医疗保障权益,同时维护基金安全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