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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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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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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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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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适用于病情较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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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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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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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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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二级医院是报销比例较高的层级,覆盖常见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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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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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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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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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适用于轻症或康复期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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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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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第二次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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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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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且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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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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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数据为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比例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
以上信息综合自泉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