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疗保障制度设计
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的原因主要与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框架和资金池管理需求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一、制度设计层面的差异
-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划分
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两者在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职工医保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双账户模式,以平衡风险共担与个人权益保障。而城乡居民医保作为基础医疗保障,主要覆盖经济较弱势群体,其设计更注重基本医疗保障的普及性和公平性,因此仅保留统筹账户,不设个人账户。
- 历史政策演变
城乡居民医保的改革历程中,原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账户早在2012年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疾病门诊统筹支付制度。2017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时,未恢复个人账户设置,进一步强化了统筹账户的职能。
二、资金池管理需求
- 风险共担与基金安全
医疗保险基金需平衡参保人员的大病风险与支付安全。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更广、缴费标准较低,若设立个人账户可能导致基金收支失衡。通过统一纳入统筹账户,可更好地实现风险共担。
- 缴费水平与补贴机制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额普遍较低(如2018年最低标准220元,含政府补贴)。若按职工医保模式设立个人账户,可能削弱政府补贴的激励效果,影响制度可持续性。
三、待遇保障的替代方案
- 门诊费用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如门诊慢性病、普通疾病门诊等)。部分地区通过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弥补了个人账户取消带来的影响。
- 药品费用报销
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已实现门诊药品费用报销,通过调整药品目录和支付标准,满足基本用药需求。
总结
城乡居民医保未设个人账户是制度设计中权衡公平性与基金安全的必然选择。未来若需进一步优化待遇,可通过完善门诊保障、调整支付机制等方式实现,而非恢复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