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长春,若社保缴费基数为1530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需先扣除社保费用(如养老8%、医疗2%、失业0.5%等),剩余部分按累计预扣法计税,最终税额与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密切相关。关键亮点:实际到手收入受社保比例、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及附加扣除项多重影响,需分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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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扣除
以长春常见比例为例:养老保险8%(1224元)、医疗保险2%(306元)、失业保险0.5%(76.5元),合计约1606.5元。公积金若按12%缴纳则另扣1836元(非强制,需根据单位实际缴纳比例调整)。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社保扣除后收入为15300 - 1606.5 = 13693.5元,再减除个税起征点5000元,剩余8693.5元。若有专项附加扣除(如2000元/月),则应纳税所得额降至6693.5元。 -
个税税率适用
根据超额累进税率,6693.5元对应3%—10%税率(月收入8000元内部分税率为3%),假设无其他扣除,个税约为6693.5×10% - 210(速算扣除数)=459.35元。
总结:实际扣税需结合具体社保比例、公积金及个人专项扣除,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精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