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标准明确:产前检查可报销70%(限额1500元/孕次),住院分娩按对应级别医院比例报销(一级90%、二级80%、三级70%),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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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报销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按70%比例报销,每孕次最高可报1500元。需注意备案时效,备案后截至预产期延后1个月内有效。 -
住院分娩报销
住院生育费用按医院级别报销: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报销金额计入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5年连续参保超12个月为27万元)。 -
计划生育手术报销
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如人流、结扎等)费用按70%报销,无需单独备案,但需在手术1年内申报。异地手术需按临时就医标准(报销比例降低15%)。
提示:生育医疗费用需在3年内申报,建议提前办理产前检查备案以直接结算。具体报销材料包括身份证、医疗票据、出院小结等,可通过“粤医保”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