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年限最新规定:男性需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
根据新疆自治区的最新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合并计算,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1. 缴费年限的构成
-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在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前,由于工作年限等原因,被认定为缴费的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2. 退休后的医保待遇
- 达到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自治区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未达到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自治区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者选择一次性趸交补足缴费年限。
3. 其他相关规定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其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年限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保险责任期,按规定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按自然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4. 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
- 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的衔接。
总结
新疆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趸交补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保险责任期,按规定时间缴纳即可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