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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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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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在1000元限额内可获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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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策调整后,门诊起付线降至500元,报销比例仍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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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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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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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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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社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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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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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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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策调整后,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仍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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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起付线300元,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报销比例与住院标准一致。
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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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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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休人员:甲类100%+乙类90%-起付线,起付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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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甲类100%+乙类92%-起付线,起付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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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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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元,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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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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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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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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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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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15%,在职人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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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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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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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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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