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政策,2025年社保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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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个人应发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执行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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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锦州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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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锦州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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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以锦州市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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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则按300%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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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工资低于60%,则按60%标准缴费
三、示例说明
假设2024年锦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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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
若个人工资为14300元,则按14300元缴费(未超过上限);
若工资低于8580元(14300×60%)或高于42900元(14300×300%),则分别按8580元或42900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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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无论工资高低,均以14300元为缴费基数。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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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缴费基数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应发项目,但需扣除社保及个税后的净工资不作为缴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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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调整 :缴费基数每年根据职工工资总额和社会平均工资变化调整,通常每年1月1日生效。
以上信息综合自锦州市社保部门官方政策及权威平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