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鞍山,社保基数182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约为1230元,税后到手工资约16970元。具体计算需结合鞍山社保缴费比例、个税起征点及专项扣除等因素综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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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计算
鞍山社保缴纳包含个人与企业两部分,个人需承担养老(8%)、医疗(2%)、失业(0.5%)等费用。以基数18200元为例:- 养老保险:18200×8%=1456元
- 医疗保险:18200×2%=364元
- 失业保险:18200×0.5%=91元
合计个人社保缴费约19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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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核定
个税计算需先扣除社保费用及5000元起征点,若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可进一步减免。以无专项扣除为例:- 应纳税所得额=18200-1911-5000=112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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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适用税率
鞍山执行全国个税分级税率,11289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个税额=11289×10%-210=918.9元。
(注:实际案例中18200元基数个税为1230元,可能因社保基数调整或专项扣除差异导致偏差。)
- 个税额=11289×10%-210=918.9元。
总结:鞍山社保基数18200元的个税扣除需优先计算社保缴费,再结合个税阶梯税率核算。建议通过官方个税计算器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精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