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规定,居民医保异地转移及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转移接续政策
-
转移条件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需办理转移接续。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次年参保后可申请。
-
-
办理方式
支持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医保APP等)或线下(转入/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等材料。
-
时间效率
跨省转移接续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办理流程简化,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二、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调整
-
跨省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人员仍按市内标准执行。
-
省内异地就医 :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人员按市内标准执行。
-
-
起付标准
- 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省内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
-
门诊费用报销
-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执行参保地门诊政策;未备案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费用需先自费后报销。
三、其他便民措施
-
材料简化 :取消跨省转移接续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出具要求。
-
直接结算 :备案长期有效,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7日起执行,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通知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