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陕西省异地医保使用情况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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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统筹区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门诊、药店购药及住院费用,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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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需在就医地完成资格认定后,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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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政策
通过《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个人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直接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由省级医保管理结算中心按月结算。报销标准按就医地执行(如起付线500元、1500元、5000元,报销比例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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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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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提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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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需转出参保地医保关系,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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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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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类型限制
- 省外制卡的社会保障卡暂不能在陕西省内使用,需更换为本地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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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封顶线
- 个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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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患者管理
- 重大外伤患者需回统筹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四、办理流程(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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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协议医疗机构
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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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基金部分由省级平台处理。
陕西省异地医保使用政策已实现较大范围覆盖,省内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就医可通过即时结算实现便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