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新农合对癌症的报销政策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例如患者自费100元可报销6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如自费200元可报销8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自费300元可报销9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自费500元可报销1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例如总费用5000元可报销30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自费7000元可报销28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自费10000元可报销30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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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年5000元以上开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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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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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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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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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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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覆盖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每年限额1.1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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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等8种大病及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可享70%补助(部分病种如肺癌等12种大病目标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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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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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报销均设有年度最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五、乳腺癌等特定病种
- 若患者同时患乳腺癌等大病,可叠加享受大病医疗专项报销,具体比例需结合当地政策计算。
建议患者根据病情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了解当地最新政策,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