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农合报销金额根据就医级别、医疗机构类型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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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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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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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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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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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费用
每贴处方药限额1元。
门诊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
二、住院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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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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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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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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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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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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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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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可报销费用55%,实际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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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可报销费用45%,实际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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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可报销费用30%,实际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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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可报销费用25%,实际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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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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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如儿童白血病、癌症、艾滋病等18类):按定费用标准的70%-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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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辅助报销 :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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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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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累计个人统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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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最低缴费350元,政府补贴610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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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及美容整形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病情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咨询当地新农合机构确认最新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