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生育津贴已实现全程线上申领,参保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即可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线上申领具有操作便捷、到账快速等优势,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后可及时享受这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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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在清远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流产、引产等情况按对应标准享受津贴。 -
办理渠道
- 手机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入"社保医保-生育津贴申领"模块
- 电脑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生育津贴支付"选择清远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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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线上提交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生育登记证明、医院诊断证明(需含分娩方式及日期)、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若系统已联网可核查信息,部分材料可免提交。 -
发放标准与时效
顺产按98天计发,剖宫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增15天。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计发天数。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账,可通过"粤事通"查询进度。
清远市生育津贴线上申领全程"零跑动",建议生育后3个月内完成申请。若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需提前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