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明确: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的累计缴满15年,2009年后新参保的需连续缴满15年或累计20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终身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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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参保人员:若在2009年1月1日前已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不足15年的需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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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后新参保人员:初次参保者需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退休后免缴医保。若中断缴费或年限不足,需继续缴费至达标。灵活就业人员需特别注意连续缴费要求,断缴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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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德眉资四市互认: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累计满20年且在最长期限参保地办理退休的,可免缴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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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休前停缴风险:即使已缴满年限,但未达到退休年龄时停缴医保,停缴期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单位在职职工不得停保,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后需自行承担医疗风险。
提示:可通过“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缴费年限,退休前务必确认年限达标,避免影响终身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