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参保人员可以同时申请两种或以上门诊特殊疾病(门特)待遇,但需满足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病种范围及审核条件,且每种疾病需单独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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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允许性
多数地区医保政策支持“一患多病”的门特申请模式,但具体可叠加的病种数量及组合需以当地医保目录为准。例如,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恶性肿瘤伴并发症等常见组合通常可同时申报。 -
申请流程
- 分病种提交:每种疾病需单独提供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由指定医疗机构初审后提交医保部门复核。
- 审核标准:医保部门会根据临床指征、治疗必要性等综合评估,通过后分别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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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叠加规则
- 不同病种的门特报销额度、用药目录可能独立计算,但年度总报销限额通常受当地医保封顶线约束。
- 部分病种若存在治疗交叉(如共用检查项目),需明确关联性以避免重复报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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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动态核查:若病情变化或不符合延续条件,医保部门可能调整或取消某一病种待遇。
- 区域差异:如深圳、上海等地对病种叠加限制较少,而部分城市可能仅限特定组合,需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窗口查询本地细则,确保材料完整、病种合规,以高效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