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住院医保和新农合(现已并入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原则上不能同时报销,即不能重复报销。具体原因如下:
报销原则
- 一事不再理:对于同一笔医疗费用,只能由一种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特殊情况说明
- 异地就医:如果在异地就医,且符合当地医保的急诊费用报销条件,可能可以在治疗结束后使用个人医保进行结算,无需回参保地办理医保结算。
- 大病保险:如果在农保中有额外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普通医疗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能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
住院医保和新农合不能同时报销。如果您已经通过医保进行了报销,通常情况下,您不会再能够在老家的农保中进行二次报销。建议先使用社保报销,若仍有未报销部分,再考虑使用农保进行补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