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金额 不是由职工个人承担 ,而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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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标准的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费用需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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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以职工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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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3个月(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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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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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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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育相关费用(如计划生育手术费)也由基金支付。
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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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超出生育保险报销限额的医疗费用(如高级别医院自费部分)、营养药品费用等需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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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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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地区对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和假期天数有具体规定,例如上海市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报销,北京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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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申领生育津贴需提供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具体流程可通过当地医保平台线上办理。
生育保险的核心优势在于将生育相关费用转移给基金,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仅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