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领取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请表》(单位盖章)、婴儿出生证明或终止妊娠医学证明、门诊/住院病历原件(加盖医院公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线上办理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全程无需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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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清单
用人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请表》,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娩情形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流产或计生手术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证明或手术记录。住院病例需包含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门诊病例需清晰完整。 -
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若涉及政策内生育,需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籍参保人员需注意申领次数限制(不超过两次)。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产假期间单位注销或停缴社保的,需提供吊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额外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失业人员申领需提供失业保险待遇证明。 -
线上办理便捷通道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上传材料电子版,实名认证后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津贴将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个人可通过APP查询进度。
提示: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建议优先选择线上办理,若遇系统延迟,以医保经办机构短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