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流产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参保女职工在流产或引产时,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金额与流产时的怀孕周数相关。津贴标准与单位平均工资挂钩,需通过单位申领。
1. 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或分娩/流产后继续缴费至满9个月)。
- 手术合规:流产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非计划内怀孕需提供相关证明)。
2. 津贴标准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按15天生育津贴发放。
- 怀孕满4个月流产:按42天生育津贴发放。
- 计算方式: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天数。
3. 申领流程
- 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如诊断证明、结婚证、社保卡等)至医保经办机构。
- 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给个人,一般需2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若生育保险未缴满9个月,可待缴费满足后补申领;男方参保的配偶不享受流产津贴。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医保中心,确保材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