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是办理生育津贴申领的重要材料,关键亮点包括:需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包含职工生育信息及津贴计算明细、直接关联津贴发放金额。该表格的准确填写直接影响津贴到账时效。
-
核心作用
核定表用于确认从业人员生育情况与津贴标准,社保机构依此核算应发金额。表中需明确分娩方式(顺产/剖宫产)、生育多胞胎数量等关键数据,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津贴天数。 -
填写规范
- 职工个人信息栏需与身份证、社保卡完全一致
- 生育日期须按医院证明精确到日
- 单位申报栏需注明职工参保连续时长(需满12个月)
- 剖宫产需额外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
-
常见问题
- 未区分难产津贴与普通剖宫产标准
- 单位未在"申报意见"栏加盖公章
- 生育证明文件未与核定表同步提交
-
办理时效
材料齐全情况下,社保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津贴自核定通过次月起,随工资或直接发放至职工账户。
特别提示:2025年起海南省推行电子核定表线上提交,但纸质表仍保留单位存档要求。建议职工在产假结束前3个月启动申报流程,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