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周口市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500元,女职工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 \frac{12500}{30} \times 158 \approx 65833.33 \text{元} $$
(保留两位小数)
二、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截至2025年4月):
-
生育津贴月标准
- 统一调整为每月1712元(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小幅上调至1752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第一个孩子:2500元
-
生育第二个孩子:5000元
-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孩子:8500元
-
该补贴用于缓解家庭育儿经济压力。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覆盖范围 :适用于周口市所有用人单位(企业、机关等)及其职工,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
-
特殊情形 :
-
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
难产或剖宫产的,分别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近年调整情况,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