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单位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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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以2024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即 12,24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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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以2024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下限,即 2,448元/月 。
二、个人缴费基数标准
个人缴费基数分为三个档次,单位按比例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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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档 :职工工资收入等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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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档 :职工工资收入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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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档 :职工工资收入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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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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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高于单位缴费基数上限(如15,700元),则按上限12,242元执行。
四、历史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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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治市职工平均工资为 10,197元 ,因此2018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0,197×300%=30,591元,下限为10,197×60%=6,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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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工平均工资为 11,891元 ,对应上限为11,891×300%=35,673元,下限为11,891×60%=7,135元。
注意 :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发布,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数据整理,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长治市社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