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哈尔滨市职工医保政策,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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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2%计入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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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定额划入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标准为2021年全省平均养老金的2%左右,约为90元/月。
二、退休人员特殊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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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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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以下:按36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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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及以上:按42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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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调整机制
若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哈尔滨市职工月均养老金的60%,则按该基数划入个人账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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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时间 :在职人员按月划入,退休人员按半年(1月和7月)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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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及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政策文件及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