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生完孩子后参保仍可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满足连续缴费满6个月等条件。关键点包括:生育时需在职工医保待遇期内、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发、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以下分点详解:
-
领取条件: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时享有职工医保待遇,且申领时已在浙江省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7月后生育的也可申领。
-
津贴计算:基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叠加。例如,顺产一孩为158天(128天基础产假+30天奖励假),剖宫产再增15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申领流程: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需提交出院记录、生育登记单等材料。单位需在医保系统维护银行账号,津贴拨付至单位后转交个人。
-
特殊情况处理:若缴费未满6个月,可补缴后回溯享受待遇;未婚生育或灵活就业者符合条件同样适用。
提示:尽早确认单位缴费状态,备齐材料避免超期。线上申请遇阻时可线下医保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