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城市工作,医保卡余额不会作废,可通过转移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继续使用,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均累计计算。
-
余额转移
需在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转移,提交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手续。转移后,个人账户资金自动划转至新账户,门诊、购药等用途不变。 -
异地直接结算
若未办理转移,原余额仍可在原参保地使用。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在新城市就医时可直接划扣原医保卡余额,需提前办理实名认证和个人健康卡。 -
长期累计性
缴费年限不会因跨省换工作清零,重新参保后自动累计,退休待遇不受影响;个人账户资金同样支持跨地区累计使用。
提示:建议优先办理转移手续,确保资金和缴费记录无缝衔接;若短期流动,可暂用异地结算功能,但需注意原参保地的使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