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的生育津贴通常只能领取一次,具体领取条件和天数与怀孕周期相关,且需符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要求。关键点包括:津贴次数限于单次胎次、不同孕周对应不同发放天数、需满足社保缴费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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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次数限制:根据现行政策,同一胎次(即同一次怀孕)的流产或引产,无论孕周长短,生育津贴仅限申领一次。若后续再次怀孕并流产,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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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周与津贴天数:
-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一般享受15-30天津贴(如上海为15天,南京为20-30天)。
- 妊娠3-7个月流产或引产:可领取42-50天津贴(如福建规定42天,河北为50天)。
- 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按生育标准发放,部分区域可达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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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12个月(各地差异大),且流产需在定点医院进行。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者若符合地方政策(如缴满6个月灵活就业医保),也可能具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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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津贴按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若个人工资高于平均值,可要求企业补差。
- 需提交医疗证明(如出院小结、B超报告)及社保材料,线上或线下渠道均可办理。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12393热线核实细则,确保及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