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衡阳职工医保政策,中心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 1600元 (中医医院为1400元)。以下是相关细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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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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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600元,中医医院降至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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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中医医院700元),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中医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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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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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标准
- 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时,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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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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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三级医院按80%、二级医院85%、一级及基层60%-82%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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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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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衡阳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