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根据哈尔滨市医保政策,门诊慢性病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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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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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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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及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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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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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缴费成年居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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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及高档缴费成年居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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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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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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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按低档缴费)或8万元(未成年/高档缴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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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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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性病无起付线,但设有年度封顶线(如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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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同样无起付线,封顶线与普通门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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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 年度最高报销2400元,限定购买胰岛素,不包含其他药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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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持社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由医保统筹金按比例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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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定期确认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内,部分药品可能存在报销限额或用药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哈尔滨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