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转移个人缴费部分
医保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是指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将医保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转移范围与对象
-
适用情形
-
职工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单位;
-
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就业地变化转移;
-
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就业。
-
-
不包含情形
-
仅限跨统筹地区的转移(如跨省流动);
-
统筹内转出(如同一城市不同单位间调动)。
-
二、转移内容
-
转移范围 :仅转移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随转移而转移。
-
后续待遇 :退休时,新参保地会根据当地统筹基金和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原参保地缴费记录合并计算。
三、转移流程
-
申请办理
-
由职工本人或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
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材料。
-
-
审核与转移
-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将个人缴费部分划入新参保地统筹基金。
-
四、注意事项
-
避免重复参保 :转移后需确认新参保地缴费状态,防止重复参保;
-
待遇衔接 :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按新参保地政策计发,医疗待遇会自动衔接。
统筹范围内转出是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的规范操作,核心在于个人缴费部分的转移与待遇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