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领取
根据达州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中社保缴纳是核心要求: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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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
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补缴时间),用人单位需从缴费次月开始计算连续缴费期。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补缴满12个月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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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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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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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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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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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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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本地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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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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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 :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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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 :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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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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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其他情况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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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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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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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至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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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含)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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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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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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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或转岗 :生育后离职、转为灵活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总结
女方无社保时无法申领生育津贴。建议生育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参保,或通过补缴手续满足连续缴费要求。若已生育但未参保,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