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具体金额与单位缴费基数、产假天数直接相关。关键要点包括:津贴由单位申领、产假工资与津贴就高补差、难产/多胞胎可增加天数。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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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单位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158天,津贴为8000÷30×158≈42,133元。新成立单位按本年度月均工资计算。 -
产假天数
- 一胎:满23周岁158天,未满98天;二胎/三胎98天。
- 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流产按孕周享15-4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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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规则
- 津贴由单位垫付后向社保机构申领,高于工资需补足员工,低于工资由单位补差。
- 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由单位支付,满12个月后可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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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领取,按较高者发放。
- 缴费基数低于当地60%按60%计算,高于3倍按3倍封顶。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单位情况和地方政策,建议提前咨询社保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