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
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中,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进行补充报销的保障范围。具体说明如下:
一、保障范围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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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前提
仅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进行报销,且需符合基本医保的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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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疾病
包含20余种重大疾病,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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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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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花费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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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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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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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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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般为15万元,部分城市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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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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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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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无需单独缴纳大病保险费用,自动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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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对贫困人群(如低保、特困人员)的起付线调整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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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个人负担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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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情形
不包括职业病、工伤、交通事故等特定疾病,以及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费用。
三、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大病保险的覆盖病种、报销比例及起付线可能有所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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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仅对基本医保报销后高额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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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明确将20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