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保账户余额能否取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退休人员支取医保账户余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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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补足
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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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退休前去世的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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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出国(境)定居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时,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账户余额支取。
二、地区性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退休医保账户余额支取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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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70周岁及以上且个人账户余额超3000元的部分,可按比例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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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主要用于门诊和药品费用,不支持直接提现,但可转换为健康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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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退休满5年且年龄超65周岁者,每年可申请提取30%的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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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困难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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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能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统筹账户资金归集后用于社会统筹,不可直接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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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若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退休,个人账户资金将并入基本养老金发放,无需单独支取。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