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店购药及部分自费项目
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使用规则如下:
一、主要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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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等医疗费用,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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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购药
可支付药品、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仪)及体检等自费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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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费项目
如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或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二、支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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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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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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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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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分别支付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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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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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内: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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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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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97.5%,个人支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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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账户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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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标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划入(部分地区可能按其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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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来源 :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补贴及利息收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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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部分地区的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当地规定上限,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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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用性 :2025年起,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医保相关费用,甚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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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求 :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支付标准,超出部分需自费。
五、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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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钱用不完怎么办 :若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可结转下期使用;若长期未使用,部分地区可能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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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医保选择 :可继续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但需符合参保条件。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及北京市的医保政策,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