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少儿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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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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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甲类药品按80%支付,乙类药品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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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120元)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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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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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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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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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2%、二级91%、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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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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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等可享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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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比例与连续参保年限挂钩:未满12个月60%、1-36个月75%、满36个月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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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与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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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连续参保满12个月后按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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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等,可参照大病门诊待遇。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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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需自付2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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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大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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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则 :转诊至不同级别医院需分别计算起付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