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元
根据山东省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年度上限为 60万元 ,具体细则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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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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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内:85%-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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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至40万元:88%-93%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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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0万元: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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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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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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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40万元:85%-93%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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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0万元: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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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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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1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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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 :65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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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住院 :无起付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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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报销年度上限为2万元,住院报销无明确年度限额,但最高支付额度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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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需备案,省外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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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报销比例(5万以下50%、5万以上60%)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住院级别、参保状态及费用段,实际报销金额需根据具体医疗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