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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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流产医疗费用
实行定额包干制度,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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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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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流产: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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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式手术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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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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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
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二、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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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妊娠满7个月以上 :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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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妊娠3-7个月) :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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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再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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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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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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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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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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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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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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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保):生育第一胎可享50%的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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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流程(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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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如社会保险登记表、生育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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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签发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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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按指定机构就医并报销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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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报销需满足配偶未参保且生育第一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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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补贴均以当地政策为准,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