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采用"三段式"保障模式,起付线1500元,超过部分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3万元,超限部分可再报销80%。住院费用先用历年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现金补足。
具体报销规则:
-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需先支付1500元起付线,第二次住院起免付起付线。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承担15%。
- 封顶机制:年度累计报销限额63万元,超限部分由地方附加基金报销80%。
注意事项:
- 住院费用优先使用医保历年账户余额抵扣;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
-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结算时,系统将自动计算报销金额,无需额外申请。建议提前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合理规划医疗支出。